竹丝鸡
见《陆川本草》。为乌骨鸡之别名,详该条。
见《陆川本草》。为乌骨鸡之别名,详该条。
《普济方》卷三百二十二方。杏仁(汤浸,去皮尖,炒)、人参、当归、赤芍药、炙甘草、柴胡、桔梗各一两,地骨皮、黄连、胡黄连各一分,肉桂(去粗皮)、木香各半两,麝香半分,鳖甲(醋炙黄)二两。为细末,有青蒿一
三商之一,见该条。
出《本经逢原》。为蚌泪之别名,详该条。
中西医结合的正骨八法之一。按患部的肌肉走向,双手先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徐徐按摩,顺骨捋筋。本法可调理骨折周围的软组织,使扭转错位的肌肉、肌腱,随着骨折的复位而舒畅通达,不但可以促进骨折愈合,而且能防
七方之一,方剂之小者。对于邪气轻浅而无兼证的可用小方。《儒门事亲》卷一:“小方之说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盖治心肺及在上而近者,宜分两微而少,服而频之小方,徐徐而呷者是也。病无兼证邪气专,可一二味而治
见五处条。
病名。多由肝经风热或湿热,郁久伤阴,瘀血凝滞所致。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此症目赤痛眵泪都可,但青睛(即黑睛)如浊烟笼罩,色泽欲死,甚者若混镜呵气,不能照人面目,从侧面视之,始隐隐微见金井(即瞳
病证名。指感受暑邪而病及心脾者。《证治汇补·暑症章》:“兼恶寒发热而渐厥者,为心脾中暑症。”参见暑病条。
《外科全生集》卷四方。乌梅肉一钱,轻粉五分。同研,不见粉亮为度,如硬则用唾液润之,不可用水,研至成膏,按患口大小,作薄饼数个,以贴毒根,外用膏掩,日易一次,待毒根不痛,落下乃止。治毒根凸起。
出明·薛铠《保婴撮要》。即目连剳。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