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八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见《贵州民间药物》。为鹿药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州军区空军卫生部《常用中草药手册》。为百眼藤之别名,详该条。
正骨手法。见《伤科汇纂》卷一。用于脊椎错位的整复。患者立于桌前,助手立于桌上从高处握患者两手臂将患者提起,使患者悬空双脚离地,医者在患处按压整复,给予固定。本法与脊椎悬吊复位法近似。
见《广西中药志》。为山大颜之别名,详山大颜条。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党参之药材名,详该条。
即右半身不遂。见《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一。参左瘫右痪条。
眼科著作。又名《眼科龙木论》,4卷(一作3卷)。撰人佚名。约隋唐间人托名“龙木”(即“龙树菩萨”)撰。此书与《龙树眼论》不同,内容主要记述72种眼科病证的方论;其中包括23种内障眼、44种外障眼以及5
病名。《喉科心法》:“抢舌风,着力咯出血,即愈。”即飞扬喉。详该条。
出《灵枢·五色》。即天庭。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