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筋脉弛缓,不能随意运动。多因肝肾虚亏,或肝藏受风,或血热所致。《难经·十二难》:“肾肝内绝,绝则骨痿筋缓。”《证治要诀·诸中门》:“盖肝主筋属木,风易入之,各从其类,肝受风则筋缓不荣。”《杂病
指五脏疾病的传变和转化。有按五脏生传化者,有不按这一规律传化者。根据不同的病因、体质等因素而异。《素问·玉机真藏论》:“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忧、恐、悲、喜、怒,令不得
出《丹溪心法》。阳气偏盛,呈现病理性的机能亢进,导致各种火症。如:①由于阴液不足,阳气偏盛引起的目赤、咽痛、牙龈肿痛等虚火上炎证候。②五志、七情过极,出现阳亢或气郁化火的肝火、胆火、胃火、心火等证候。
即聚毛。《灵枢·经脉》:“肝足厥阴之脉,起于大指丛毛之际……。”见聚毛条。
见《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二十一。即绝痧方,见该条。
人体部位名。《伤科汇纂》卷一:“节者骨之节髎也。”即关节,详该条。
《素问·气穴论》:“……内解写于中者十脉。”王冰柱:“……五脏之脉,左右各五,故十脉也。”
出《神农本草经》。为阳起石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鼠妇之别名,详该条。
见寒温条辨摘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