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柳宝诒选评。刊于1904年。本书选编清代四位医家治案,有尤在泾《静香楼医案》2卷,曹仁伯《继志堂医案》2卷,王旭高《环溪草堂医案》3卷,张仲华《爱庐医案》24条。柳氏按病类拟定总目,下据不同
指中医的古典著作。①《汉书艺文志·方技略》载有汉以前的医书七部共216卷,称为医经,即《黄帝内经》、《黄帝外经》、《扁鹊内经》、《扁鹊外经》、《白氏内经》、《白氏外经》和《旁篇》。②后世有称《黄帝内经
指药物的气味性能最猛烈者。如大黄之泻下,麻黄之发汗,瓜蒂之催吐,均属猛烈之品。《素问·五常政大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见先醒斋医学广笔记条。
见良方集腋条。
经验方。见《皮肤病学》(中山医学院)。雄黄、硼砂各9克,苦参、川椒、百部各15克。水煎,外洗患处。治疥疮,外阴瘙痒;近代也用于念珠菌病。
见《本草纲目》。为蚕豆之别名,详该条。
治则之一。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指深重复杂难以辨认的病证可从其表象而治之。如热极似寒,寒极似热,应顺其假寒、假热的表象,采用从治的方法。参见反治条。
见《中药志》。为猪牙皂之别名,详该条。
见鬼眼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