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冯氏锦囊秘录条。
即足第四趾。又称次小趾。《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
宋代医事机构,属太常寺,源于唐太医署,下分九科专管培养学生。其中大方脉120人,风科80人,小方脉20人,眼科20人,疮肿兼折疡20人,产科10人,口齿兼咽喉科10人,针灸科10人,金镞兼书禁科10人
①(shí),通蚀。侵蚀、消耗、损伤。《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壮火食气。”②(sì),同饲。供给、依靠。《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精食气”,“形食味”。③饮食。《素问·病能论》:“食入于阴,长气于阳
骨名。见《医宗金鉴·刺灸心法要诀》。又名柱骨。参见柱骨条。
病证名。①指口、耳、鼻皆出血。见《圣济总录》卷七十。又名鼻大衄。详见该条。②指九窍同时出血。《血证论》卷二:“大衄者,九窍出血之名也。此非疫疠,即中大毒。人身止此九窍,而九窍皆乱,危亡之证,法在不治。
出《医宗金鉴》卷八十八。即玉梁骨伤,详该条。
参见许氏幼科七种条。
病证名。见《普济方》卷三百五十八。即手缩、脚缩、舌缩、唇缩、阴缩,属小儿危重证候。
病证名。出《原机启微》。指眼睑睫毛倒入,兼见睑眦赤烂或翳膜等证候。参见倒睫拳毛和睑弦赤烂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