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气重证之一。指脚气病症而见喘咳者。《圣济总录》卷八十二:“毒气循经上入于肺,则气道奔迫,升降不顺,故令上气喘满。”《证治要诀·诸气门》:“脚气迫肺,令人喘嗽,宜小青龙汤。每服加入槟榔一钱,重煎服。”
【介绍】:宋代人。家藏《外科保安要用方》3卷。已佚。
见《肘后备急方》卷六。不慎将针误吞入,哽于喉间,宜急取出之。或可用“磁石磨如枣核大,钻眼,以线穿令吞喉间,针自引出”(明·薛己《口齿类要》)。
指烧爆过的食物或烧灼过的针刺工具。《素问·藏气法时论》:“禁犯焠热食温炙衣。”
病证名。系指舌本伸长,收缩无力。《灵枢·寒热病篇》:“舌纵涎下,烦悗,取足少阴。”因心火炽盛者,症见舌吐出口外而不收,肿胀多涎,脉多洪数。治宜泻热解毒,清火涤痰,用黄连温胆汤、三黄凉膈散等加减。热病伤
《证治准绳·类方》第五册方。人参、天花粉、知母、黄连、苦参、麦门冬、浮萍、扁豆、黄芪各一两,黄丹少许。为细末,每服一钱,新汲水调下。治三焦虚,三消渴疾,日夜饮水无度。
病名。见《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六。即破伤风。详该条。
病证名。见王之翰《妇科胎产百病》。即妊娠身痒。详该条。
即红中黑斑舌。详该条。
又称内针、下针。指将针刺入穴位,或针刺入穴位后继续向下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