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1614~?【介绍】:明末清初医家。字丽京,一字景宣,号讲山。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六七岁即能诗,及长为贡生,文名振于时,为“西泠十子”之一。因自疗母疾而知医。明亡,于
书名。又名《万方类编》。32卷。清·曹绳彦辑。刊于1800年。辑者以《本草万方针线》对《本草纲目》中附方的分类及次序为基础,逐条将原文抄录汇编而成。共分107门,11713方。本书将《本草纲目》所附单
见《贵州民间药物》。即刺三甲,详该条。
证名。蛔古作蚘。出《伤寒论·辨厥阴病脉证并治》。指呕吐蛔虫。《仁术便览》卷四:“吐蛔虫,以苦楝根为君,佐以二陈汤。”亦可用安蚘法。《景岳全书》卷二十:“凡吐蚘者;必因病而吐蚘,非因蚘而致吐也。故不必治
五膈之一。见《肘后备急方》卷四。《诸病源候论·五鬲气候》:“寒膈之为病,心腹胀满,咳逆,腹上苦冷,雷鸣,绕脐痛,食不消,不能食肥。”参见五膈条。
病证名。见《萧山竹林寺女科》。指未婚女子经闭兼有浮肿的病症。多因外邪客于胞脉,血壅经隧,经脉不利,血化为水,流溢四肢,导致经闭及遍身浮肿,面色青黄。治宜通经为主,经通则肿自消。方用通经丸。
泛指体表的孔窍。包括九窍、汗窍、津窍、精窍等。《素问·四气调神大论》:“天明则日月不明,邪害空窍。”
简称针法或刺法。①指针刺时(包括进针、运针及出针)所使用的各种操作方法。②专指运针时所使用的各种促使针刺得气或保持与加强针感以及各种针刺补泻的方法。
【介绍】:参见盛寅条。
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不宜用补益药,以免加重病情。